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榜样引领作用,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依照《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执行。
二、评选程序
1. 评选工作以学院为单位组织进行,各学院(学部、书院)要根据分配名额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评选。其中,各学院(学部、书院)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情况请汇总后提交校人武部办公室评审,不占学院推荐名额。
2. 被推荐学生于4月17日前登录智慧学工系统(学生版-荣誉称号-优秀毕业生)填写相关信息、主要事迹(需要围绕该荣誉称号的申请条件展开描述),学院辅导员、学工办主任网上审核。
3. 推荐名单公示。学生可在公示期内自行登录学工系统电脑端(网址:http://zhxg.jssnu.edu.cn)查看学院及学校公示名单。学院名单公示时间:4月22日-26日。学校名单公示时间:4月27日-30日。
4. 待学校公示结束后,推荐学生在智慧学工系统打印《优秀毕业生评审登记表》,表格一式两份,各学院(学部、书院)将优秀毕业生评审登记表、优秀毕业生公示名单(系统导出)加盖学院(学部、书院)公章于5月9日前交至学工处。
5. 学生工作处对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审核后,报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批准。
三、工作要求
1. 广泛宣传,认真组织,以此次评选工作为契机,切实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
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标准,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
3. 认真审核相关填写信息,确保各项信息真实准确无误,保证评选工作顺利完成。
四、联系人
学生教育科: 董伟伟,尚美楼308室,025-56226307
人武部办公室:冯丽娜,尚美楼402室,025-56226310
附件:《2025届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分配表》
学生工作处
2025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