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立德树人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龚小辉发布时间:2025-05-26浏览次数:10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立德树人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部、书院):

为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选树宣传身边典型,倡导立德修身、崇德向善、德才兼备、刻苦学习的良好品质,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立德树人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立德树人奖学金”评选条件依照《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立德树人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每学年评选表彰一次,名额为20人,奖励标准为5000/人。

二、评选程序

(一)申报条件

1. 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 理想崇高,作风严谨,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 学习刻苦,成绩优良,近两次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至少前30%

5. 大一年级同学中崇德尚学、勤奋好学,学习成绩极其优异者优先;

6. 大二年级同学中求真务实,知行合一,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方面成绩突出者优先;

7. 大三年级同学中专业基础扎实,创新意识浓厚,在学术研究、科创竞赛、专业技能大赛等方面成绩突出者优先。

(二)申报程序

1. 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学部、书院)提出申请。

2. 单位推荐。各学院(学部、书院)对申报人选进行初审,按照名额和条件进行推荐,推荐学生必须来自至少两个不同年级,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被推荐学生规范填写《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立德树人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并于202565日之前将纸质版材料(申请表、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一份报学生工作处学生教育科(尚美楼308),电子版材料按“学院+姓名”命名,打包上传至智慧学工系统。

  1. 资格审查。学生工作处按照评选标准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4. 学校评审。学生工作处将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提出建议名单。建议名单经学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定后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获奖名单报江苏省教育基金会备案。

5. 学校发文表彰,举行颁奖仪式,颁发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和江苏教育基金会共同署名的获奖证书。

三、补充说明

(一)“立德树人奖学金”评选秉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一般采取差额评审。

(二)申报材料应当实事求是,如实填报。发现弄虚作 假者,将撤销奖励和奖金,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学生工作处统一解释。

学生工作处联系人:董伟伟   025-56226307



学生工作处

2025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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