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桂雅发布时间:2021-09-02浏览次数:3439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转发2021年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苏教助函〔20216号)精神,现将有关2021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录入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

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是高校实现“精准资助”的重要措施,回执录入工作又是高校保障生源地助学贷款顺利发放的重要环节,根据生源地助学贷款(专指国家开发银行发放的)工作流程,借款学生相关申请手续在学生生源地资助中心办理,持《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并由高校资助中心将学生《受理证明》中的“回执校验码”等信息逐个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中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中没有设置二级学院操作权限,所有回执录入工作均须由校大学生资助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因此工作量大,时间紧迫为确保我校今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回执录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有关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收集和汇总工作。

二、汇总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回执校验码等信息

为提高工作效率,我校本年度通过分化汇总、集中录入的方式开展回执录入工作:

1.校大学生资助中心根据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中的申请信息向各学院下达《江苏第二师范学院2021年国开行助学贷款回执列表》(以下简称《回执列表》,见群文件);

2.各学院按照表格内学生数据收取学生《受理证明》(上下两联,上联交各学院备档留存,下联学生个人留存),并将《受理证明》左下角“回执校验码”填入《回执列表》预留位置中并核实贷款金额、填写完整学号

3.因地方教育局资助中心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受理周期较长,系统中数据为动态数据,如借款学生持《受理证明》办理手续而下发数据中没有(此为极个别情况),则各学院直接按照表格格式补充数据即可;

4.各学院应及时进行核实情况并进行回执校验码录入,如学生自愿放弃贷款则在数据表校验码位置中注明“放弃”;如学生未报到,则注明“未报到”(其他如休学、退学等不能完成贷款办理的都需注明)。

5.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受理证明》回执校验码的系统录入工作是决定学生贷款是否能够获得审批的决定性条件,因此请各学院务必切实重视,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填报数据。

此项工作9月16日前完成,回执列表电子版上报奥蓝上报处回执列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送至石湫校区尚美楼309。

联系人:刘健、李桂雅;联系电话:025-56226308。

  

  

学工处

2021年9月1日


  



附件:
关于2021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回.doc
[2]江苏第二师范学院2021年国开行.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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