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填报2020-2021学年普通高校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20﹞34号)的精神,为做好我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现就填报2020-2021学年普通高校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自2014年秋季起,在地方普通高校和独立学院新入学、且持有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均在统计范围。
二、补助标准
残疾学生免学费省财政补助标准,本专科阶段,公办高校按照苏价费 ﹝2014﹞136号文件调整后实际收费各案标准补助,其余部分由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奖助学金经费中列支。
三、填报时间
各学院于10月15日前完成《2020-2021学年普通高校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的填报(见附件),并上传奥蓝上报处。
四、其他
各学院要认真落实高校残疾学生免学费政策。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联系人:刘健、李桂雅,电话:025-56226308。
学生工作处
2020年9月8日
附件:
2020-2021学年普通高校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