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刘琦发布时间:2020-05-27浏览次数:2467


  

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

德树人根本任务,增强当代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0〕6号)要求和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工作安排,今年在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诚信教育,预防诈骗教育,远离不良贷、套路贷警

示教育等,在广大青年学生中普及征信知识、金融知识,引导他

们珍爱信用、理性借贷、理性消费,提高他们的征信意识、金融

意识、风险意识、法律意识,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荣辱

观、价值观,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

接班人。

二、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创新活动形式

受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影响,在今年的诚信教育主题活动中,各学院要创新工作形式,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APP 等载体,通过制作 H5,开展线上征信金融知识问答等形式,对广大学生进行诚信及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广泛宣传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他资助政策。各学院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 2019 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收情况的通报》(苏教助函〔2020〕5 号)要求,积极建立“校地联动”工作机制,针对已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开展诚信教育和还款政策宣传。

(二)丰富活动内容

各学院要结合校园文化建设、班级建设、学生社会实践等活

动,通过举办图片展、知识竞赛、舞台剧、征文比赛、演讲比赛、

评选诚信自强之星等,采取寓教于乐的方式,开展内容丰富,特

色鲜明的诚信教育主题活动。

(三)确保活动效果

学院要将诚信教育,预防诈骗教育,远离不良贷、套路贷

警示教育融入学生日常管理,让诚信还贷、征信意识和金融风险

防范意识入心入脑,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及

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有效将诚信教育转化为大学生的自觉

素养与行为。

三、时间安排

时间:2020年5-6月份

四、工作要求

活动结束后各学院要认真总结经验,并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报送材料内容包括活动时间、举办单位、学生参加人次、活动形式、活动内容、好的做法及成效等。如有图片、视频等材料,可一并报送。

请各学院615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加盖公章报送学生资助管理科:电子版请上报奥蓝上报处、纸质版请送至石湫校区309室

学生工作处将学院上报的总结材料进行评选,确定并公布评选结果

联系人:刘健李桂雅,联系电话:025-56226308。

  

  

  

学生工作处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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