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通知要求,生源地助学贷款获贷的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必须进行毕业确认。请各二级学院积极敦促毕业生进行毕业确认,具体操作办法和要求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操作说明
(一)登录系统
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点击“使用身份证”登录,通过下拉菜单选择输入个人相关信息,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登录密码为学生生日(yyyymmdd)或“666666”,输入随机码,点击“登录”选择框,完成登录。
(二)个人信息变更
点击“个人信息变更”,准确录入个人相关信息,需按照实际情况全部据实填写。
1.基本信息
“姓名”、“身份证号”、“出生年月”为不可变更项,如有错误的,须与县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进行变更。“性别”、“民族”、“户口性质”、“毕业中学”、“入学前户籍地址”等项学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实际信息填写、变更。
2.通讯信息
此栏目为可变更项。“联系电话”可以填写家庭电话,“手机”为学生个人最新手机号(手机号码必须变更),其他“邮编”、“电子邮箱”、“QQ号码”、“其他即时通讯”、“通讯地址”等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变更。其中“通讯地址”按照省-市-区(县)-镇(街道)-村(小区楼座及门牌号)的格式填写。
3.就学信息
“高校名称”、“就学类型”、“入学年份”、“学制”、“毕业日期”为不可变更项,如果信息有错误,须与县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进行变更;如果学生考取专转本或考取研究生需要办理贴息延期手续的(在继续深造学习期间可以由财政贴息,无需个人支付利息),由学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当地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其他信息中“院系名称”、“专业名称”要求填写学院、专业的全称,不要填写简称。“学历”、“专业科类别”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变更。“学号”要求填写10位学号。
4.家庭信息
“家庭地址”、“邮政编码”、“家庭电话”根据学生的个人实际情况填写、变更。
5.就业信息(必填项)
学生就业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工作单位”、“单位性质”、“邮政编码”、“单位电话”、“单位地址”等信息;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学生要根据就业协议书内容录入个人就业信息;如果学生考取专转本或考取研究生的,与当地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变更就学信息,无需填写就业信息;如果学生尚未找到工作单位的,一律按照家庭信息填写,其中“工作单位”处填写“XX镇-XX村”,“单位地址”处所填写内容与“家庭信息”栏目中“家庭地址”处录入信息一致。
6.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名称”、“联系人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手机”等信息填写父母或者共同借款人的相关信息。
7.其他信息
“变更原因”处(必填项),已经毕业未考取本科、研究生的学生填写“毕业确认,补充信息”,已专转本或考取研究生的填写“专转本(研究生),补充信息”。“备注”可以不填写。
(三)毕业确认申请
1.对于就业(包括未找到工作单位的)的学生,仔细核对、变更个人信息,无误后,点击“毕业确认申请”板块,点击“申请”。
2.根据《确认表》下方的说明,确认信息无误后,打印导出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
3.贷款毕业生核对无误后,本人签名并按手印,填写确认日期,本人留存1份,另1份交学院。
4.学院在汇总《确认表》后,需认真审核相关信息,于5月7日前以学院为单位送至校学生资助管理科。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名单可见附件。
5.校学生资助管理科收到《确认表》后,将在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中进行毕业确认审核,审核通过后,贷款毕业生可以办理相关离校手续,未办理毕业确认手续的,各学院不得为其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二、如有疑问,可咨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服务热线电话95593。
联系人:李桂雅。联系方式:025-56226308。
学工处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