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工作】关于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材料征集的通知

发布者:李桂雅发布时间:2019-10-16浏览次数:2521


  

一、材料征集对象

事迹材料征集对象为获得2019年度国家奖学金的学生。
二、写作要求
(1)文章从导师、同学或者学校部门的视角(尽量不要采用第一人称),以人物通讯形式撰写,要突出获奖者如何刻苦钻研并取得优异成绩、怎样积极主动地做好学生工作等,形象要丰满、内容要生动,人物事迹要求真实突出,主题积极向上,具有感染力和号召力,也要具有较强的可读性。以达到引导和激励广大在校大学生的目的。
(2)文章要有一定的典范性,从而具有树立榜样的示范作用。既要突出获奖者取得的学业和科研成果,更要总结归纳其取得成果的内在和外在因素,使其事迹感人、形象丰满,以达到引导和激励广大在校大学生的目的。
(3)文章语言要平实、简练,主题要突出,行文要做到详略得当、结构匀称。材料的采集和引用要围绕主题展开,避免用简单的材料堆砌文章。要注意归纳并突出描写典型人物的个性特点,用简洁明了的叙事风格介绍励志故事,杜绝夸大或不符实际地虛构情节。
三、文章内容
文章内容包括人物简介、标题、正文:
(1)“人物简介”由姓名、性别、学历层次、获奖时所在年级和主要亮点等基本要素构成,120-180字,表达方式不限。
(2)文章各级标题不应超过18个汉字,概括准确、精炼,具有时代感和吸引力,力求浓缩并体现人物事迹的特色,尽量避免泛泛使用“青春”“幸福”“追梦”等一般化的词语,尽量不使用标点符号和空格。
(3)文章正文控制在2000字以内。文章文笔流畅,生动描述个人学习成长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生活故事、心灵感悟,具有一定的情感深度。应重点突出自身的优势,强调用1- -2个小故事或事迹反映学生的特长,并注意对这些小故事或事迹中的人物神态、心理、言行等加以生动、细致的刻画,杜绝夸大或不符实际地虚构情节。

文稿请用学校名+学生姓名命名
四、照片提供

提供照片2至7张,要求至少包含一张生活照,一张标准照,生活照动作可以比较随意、放松些,清楚呈现人物主体,人物切忌墨镜、帽子等饰物遮住脸部,此外还可提供获奖等情况的证明照片,如奖杯、奖状的照片等,照片像素不要低于300像素,要求发送原图,不要放在word文稿中。

照片请用学校名+学生姓名命名,以jpg的格式存放。

五、报送时间

请以学院为单位学校名+学生姓名命名后于11月15日之前上报奥蓝上报处。

  

  

  

  

学生工作处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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