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学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19〕4号)文件的要求,为做好我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核对与统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及条件
正式在籍在校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资助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任何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生活简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以资助或在下一年度评审时取消其受助资格:
⑴违反校纪校规或国家法律,受到纪律处分或法律处罚的;
⑵休学、保留学籍或受学业警告的;
⑶弄虚作假及其他违反资助工作规定的;
⑷有生活铺张浪费现象或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⑸已经享受学费减免政策或家庭已经脱贫,不再符合为资助对象者。
二、资助程序
(一)个人递交申请。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扶贫手册》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附件1)和《诚信承诺书》(附件2),手填打印均可,要求填写内容真实,不得涂改,填写完成后交至学院审核。
(二)学院初审排查。学院根据学生递交的《扶贫手册》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步审核(重点审核扶贫手册原件),审核无误后,请将原件退还给学生本人,并且统一上报以下材料:
纸质材料:
1.《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一份
2.《扶贫手册》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一份
3.《诚信承诺书》,一份
4.《江苏第二师范学院2019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3),一份
报送至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科审核、存档。
电子材料: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2019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3),请上报奥蓝上报处。
同时,学院应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系统(见系统)和全国资助管理系统(见附件4)中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进行信息核对和增补,同时对学院所有省内外建档立卡学生进行排查,通过与学生本人谈话、调查征求同学意见、电话核实学生当地扶贫办等途径,对学生的贫困程度给出意见(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
(三)学校审核建档。校学生资助管理科根据学院报送材料,进行审核,报校长办公会决议,确定实际减免学费学生名单,并建立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档案。
三、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重要性。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起点,高校学生资助是促进社会公平和高等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保证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实施教育扶贫的重要工作来抓,要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做到精准识别、精准资助、精准管理,按照“特困优先,应助尽助”的原则,不能落下一个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把学生资助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二)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各学院要通过班会、QQ群、微信群等多渠道宣传精准资助政策,使每一位在校学生了解精准资助政策,知道相应的办理程序,不能落下一个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户子女,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三)做好精准识别工作。做好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户子女的认定工作,是实施教育精准资助的前提和基础。各学院要尽快安排,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对在校就读的学生,各学院要做好在校学生的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户子女的精准识别工作,将精准资助相关政策告知到每一位学生,让学生与其家庭联系,了解是否属于建档立卡家庭。
(四)做好教育资助工作。做好建档立卡学生的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家庭经济情况、入学前受资助情况的调研了解以及入学后的资助、助后跟踪和教育等工作,如家庭经济情况存在疑问的,以书面材料报学校;务必加强对建档立卡学生的诚信、感恩、自强教育,切勿让学生养成“等、靠、要”等思想。
请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将相关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于11月7日前报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科(石湫校区尚美楼309)。
附件:
1.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
2.诚信承诺书
3.江苏第二师范学院2019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统计表
4.全国资助管理系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
学生工作处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