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2019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根据《关于转发《2019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9〕14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首次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预申请、资格审核工作 1.省内学生:请二级学院组织进行预申请,汇总后在省资助系统中录入学生信息,学校审核确认后,提交给省资助中心,省中心审核后于6月初统一导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学生待省中心审核后自行在“在线服务系统”打印申请表。(注:预申请的学生申请表上有“标识”,无需盖章) 2.省外学生:学生自行注册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并及早与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问询申请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所需材料。我校予以配合。 请各二级学院按“应贷尽贷”原则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规定,认真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宣传、预申请和贷款资格初审等工作。 二、切实做好在校生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续贷工作 学生自行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填写个人网上续贷申明,学校审核通过后请学生在“在线服务系统”打印申请表,在暑假前往各地区(县)资助中心申请贷款,无需盖章。 现就续贷申明作如下要求: 1.字数不少于200字。 2.汇报上一学年思想和学习情况,说明目前思想状况、在校表现、有无不合格科目、有无违纪、上学期综合排名、成绩平均分、获何种奖励和资助等。 3.续贷申明中资格审查单位统一写:“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联系人:陆静元,联系电话:025-83758136。 三、请各学院尽快按政策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由于各地区(县)教育局办理生源地贷款的截止时间不一致,学校建议学生从即日开始. 四、以上首贷和续贷工作请于5月20日前完成。 五、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系统时候,遇到各种困难,请拨打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呼叫中心电话95593求助和咨询。 各学院在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时,如果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人:陆静元、李桂雅;电话:025-837581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