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生源地信用
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2018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根据《关于印发〈2018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8〕14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切实做好新申请贷款学生资格审核工作、预申请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按“应贷尽贷”原则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规定,认真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宣传、预申请和贷款资格初审等工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申请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学费与住宿费之和,且不得突破贷款上限。2014年之后(含2014年)入学的新生贷款上限为本科生8000元。新申请贷款的学生需要在省资助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
二、所有续贷学生不需要在省资助管理系统中录入信息,只需要登陆国家开发银行个人在线服务系统,填写个人网上续贷申明,并由学校审核通过方能贷款。现就续贷申明作统一要求:
1. 字数不少于200字。
2. 对上一年思想和学习情况进行汇报,说明目前思想状况,在校表现,有无不合格科目,有无违纪,上学期综合排名,成绩平均分,获何种奖励和资助等。
3. 续贷申明中资格审查单位统一写“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联系人:陆静元,联系电话025-83758136。
三、请二级学院尽快按政策要求开展预申请工作,于2018年5月20日前,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信息登记、审核和提交操作。
各二级学院在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时,如果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解决(联系人:陆静元、李桂雅;电话:025-83758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