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勤工助学岗位管理,充分发挥勤工助学资助育人功能,根据《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现就2017-2018学年春学期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复核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复核范围
有设立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的院部及部门。
二、复核要求
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按照“按需设置,提高效率”的原则,复核勤工助学岗位。本次复核实行零申报制度,请各单位填写《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勤工助学岗位复核情况表》(见附件)。情况表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如果勤工助学岗位在岗学生发生变动,请相关学生填写《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勤工助学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需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并同意,审核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方可。
三、复核岗位要求
1.优先考虑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等条件下应参考学生上一学年学业情况,招聘学有余力的同学上岗工作,原则上大四学生不予考虑。
2.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四、时间
请各单位3月15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交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地点:草场门校区教辅楼104室
联系人:陆静元、李桂雅,联系电话:83758136。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