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职责

发布者:李桂雅发布时间:2017-12-19浏览次数:3319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要面向全体在校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心理保健心理咨询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

 

2.负责全校生的心理健康状况以及心理档案的建立、管理和使用。

 

3.面向全校校区学生开放心理咨询室,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4.负责开展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5.针对学生需要开展团体辅导活动

 

6.负责全校心理气象员的培训、评比等工作

 

7.指导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组织和开展负责心理健康协会的工作指导。

 

8.各学院共同做好新生心理普查工作。

 

9.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研究,探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10.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与普及,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讲座。

 

 

联系我们
草场门校区
地址  /  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
邮编  /  210013
电话  / 025-56226307
石湫校区
地址  /  南京市石湫街道新河西路6号
邮编  /  211200
电话  / 025-56226307
Copyright ©2024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党委学工部(处)、人民武装部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