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强教育资助工作的意见》(苏财教〔2016〕151号)文件的要求,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对,我校共有118名建档立卡学生,另外1名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特别困难。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以上119名同学符合《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困难学生补助及学费减免管理条例》,现要求如下:
1. 请建档立卡学生(学生名单见附件3)按要求填写《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本表必须学生手写,学院审核无误后由审核人签字,并且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辅楼104)审核、存档。
2. 请建档立卡学生填写建档立卡学生信息表(见附件1)和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情况(见附件3),以学院为单位汇总电子版本上报奥蓝。
3. 请学生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4),以学院为单位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辅楼104)。
4. 请各学院于12月15日前完成。
学生工作处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