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工作】关于举办第四届 “助学 筑梦 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xgb发布时间:2017-10-25浏览次数:2822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通知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新闻舆论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党2017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教财20158号)要求,创造学生资助工作良好氛围,树立励志成长成才典型,激励学生奋发学习、报效祖国,我校学生工作处决定举办第四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具体操作办法和要求如下:

一、活动口号和主题

活动口号: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

活动主题:助学·筑梦·铸人

活动时间:2017年7月4日—2017年7月25日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征文大赛

1、征文主题为“助学·筑梦·铸人”。题目不限,字数不超过2000字,体裁为记叙文,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

2、征文主要面向所有接受国家助学政策资助过的学生(含在校生及毕业生,以下简称“受助生”),由他们撰写自己的青春奋斗故事;同时欢迎受助生的同学和从事资助工作的老师,以受助生生活、学习和工作经历为核心,讲述自己或他人的青春奋斗故事。

3、作为征文核心人物,获得国家各级各类资助的同学必须学习刻苦,生活俭朴,积极参与各种有益活动,形象良好;已毕业助学贷款受助生必须能够按时归还助学贷款,工作业绩突出。

4、作品提交命名规则:学校-姓名-专业-题目(学生),学校-姓名-职称-题目(教师)。具体联系地址及方式请在文章结尾处注明。

5、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本次活动我校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

  (二)视频大赛

1、参赛对象为各学院(部)及所有接受国家助学政策资助过的在校学生和及从事资助工作的教师。视频可以拍摄受资助学生在生活、工作或者学习中的瞬间,以此展现他们的青春激昂、奋斗不息、追梦不止,并用不超过200字的篇幅对视频内容进行简要概述。

2、参赛视频格式要求

1)视频长度1-3分钟,500M,MP4格式。

2)标清分辨率作品:采用标清4:3拍摄,分辨率设定为720*576,标准PAL制式DVD影碟。

3)高清分辨率作品:采用高清16:9拍摄时,分辨率不超过1280*720,MPG文件(MPEG-2视频解码),推荐使用高清16:9拍摄。

4)参赛作品的存储介质为DVD光盘或者U盘。

3、参赛作品以学院(部)为单位,由各学院(部)统一报名汇总提交。视频大赛不接受个人报送。

4、视频命名规则为:学校一姓名一专业一视频名称(学生),学校一姓名一职务一视频名称(教师)。

5、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本次活动我校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

(三)宣传画设计大赛

1、宣传画设计的主题是“宣传国家资助政策,赞美党和政府情系民生”

参赛对象为各学院(部)及所有接受国家助学政策资助过的在校学生及从事资助工作的教师。设计学生资助宣传画,并用不超过100 字的篇幅对图片内容进行简要概述。

2、宣传画设计及图片格式要求

1)设计要求主题突出,作品风格、形式不限(可以为国画、油画、版画、剪纸等)。

(2)设计作品需分别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作品需提交5M以上的JPG格式图片以及PSD)文件,纸质版作品用A4纸打印。

3)电子版宣传画命名规则为:宣传画一学校一姓名一专业一图片名称(学生),宣传画一学校一姓名一职务一图片名称(教师)。

3、参赛作品以学院(部)为单位,由各学院(部)统一报名汇总提交。不接受个人报送。

4、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本次活动我校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

三、报名及作品提交流程

1、活动报名

参赛者需登录活动网站中青在线(www.cyol.com)报名参加“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一一第四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报名成功后需在7月20日前开通新浪微博,关注“助学·筑梦·铸人"官方微博账号,在#助学·筑梦·铸人#话题下发布自己的作品(视频可附链接)并@助学·筑梦·铸人@中国银行,获得不少于20个转发支持。集齐微博转发后,参赛者须将活动参赛报名表(活动官网可下载)、文字、视频作品以指定方式提交本校学工处,参与本校的“助学·筑梦·铸人"主题活动。

2、作品提交

参赛者将参赛作品及报名表一并提交学院(部),由学院(部)对参赛作品真实性及参赛人资格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者报名表加盖资助中心或学工部门公章,并于2017年7月25日前,将初审合格的参赛教师和学生征文电子版、宣传画作品电子版、学院(部)组织情况申报材料(包括学院(部)收集的所有参赛作品数量、活动传播资料、活动组织概况)电子版、报名表扫描件汇总发送至学工处邮箱xgc8136@126.com。参与视屏大赛和宣传画大赛的参赛者请提供参赛视频DVD光盘或U盘 2份、宣传画纸质版1份。由学院(部)统一提交学工处。

毕业生参赛作品和报名表请注明后由本人直接发送至学校学工处邮箱xgc8136@126.com。

四、活动表彰与奖励

2017年8月,经由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评选出校级优秀作品,并将全部优秀作品推荐报送至全国活动组委会,参与全国评选。8月10日至9月10日,全国活动组委会对各校报送的优秀作品进行评选,确定最终获奖作品。9月中下旬,组委会在北京举办颁奖典礼,届时邀请部分获奖代表参加。

本次活动共设奖项460个,具体为:

1、征文奖:学生一等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2000 元;学生二等奖5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1000元;学生三等奖15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500元;教师优秀奖50 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1000元。

2、视频优秀奖:5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800元。

3、宣传画优秀奖:5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800元。

4、优秀组织奖:100名。对积极组织动员、积极宣传、积极参与、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获奖主体为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学校。

所有荣誉证书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中国青年报社联合颁发;个人获奖者若为中国银行信用卡持卡人,可获赠5000信用卡积分奖励,用于兑换礼品或其他用途。组委会将选取优秀征文、视频、宣传画通过微信公众号“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号:jybzzzx) " “主云志(微信号:zqbqyz) "定期推送。获奖作品将通过报刊、网络、电视、书册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

五、相关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充分重视本次宣传活动,及时将通知转发,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积极引导鼓励广大学生、教师参与此次活动。本次提交的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当即取消参评资格,相关责任均由提交者本人承担。本次活动我校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

 

活动联系人:学生工作处 陆静元 李桂雅

座机: 025-83758136

手机号:13915965902 15298353153   

 

 

学生工作处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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