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没收违章电器的通知
苏师院学工处〔2016〕14号
各学院:
因物业公寓服务中心和宿舍科平时没收学生的违章电器数量较多,仓库已无处堆放。请各学院通知相关学生,在本学期结束离校前一天,凭《违章电器通知单》到所在校区公寓服务中心领回自己被没收的违章电器并带回家。在规定时间未领取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宿舍科和公寓服务中心将统一销毁。违章电器领回后,再被查到使用的,将根据《学生手则》和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请各学院告知学生按时领取并做好用电安全教育工作。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