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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工作】关于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生爱心互助基金会基金缴纳的通知
来源: 学生工作处 日期:[ 2020-10-22 ] 浏览: 2682
 


  

学院

根据《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生爱心互助基金会章程》(见附件),现就基金交纳通知如下:

1. 参与学生: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2. 基金交纳遵循自愿原则,捐赠标准为每生每月一元钱,全年按十个月一次性捐赠。由各学院统一收取后交至财务处,由财务处直接纳入大病医疗互助基金专用账户

3. 各学院缴费后,以学院为单位将发票送至石湫校区尚美楼309室。

4. 请各学院于11月20日前完成。

  

  

  

学生工作处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