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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关于印发辅导员听课查课制度的通知
来源: 学生工作处 日期:[ 2020-08-27 ] 浏览: 3816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关于印发辅导员

听课查课制度的通知


各院部、部门:

现将《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辅导员听课查课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辅导员听课查课制度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20181221

附件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辅导员听课查课制度


为加强我校学风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及时反映教与学各层面的综合情况,积极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引导和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施背景

建立和形成经常性的辅导员进班级、进课堂的听课、查课制度,是我校学工队伍改进工作作风,关心教学工作,严抓学风建设的有力措施。辅导员经常到教学区域查课、进课堂听课,可以及时掌握学生工作的第一手资料,了解和解决学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课堂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和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

二、主要职责

1.对学生的出勤情况、课堂秩序、听课状态进行检查,了解和掌握学生听课的基本情况;

2.利用课间休息或课后时间与学生交流,听取学生对课程和任课老师的意见和要求;

3.加强与任课老师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工作。

三、工作要求

1.辅导员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下午第一节课开始前10分钟到各教学楼督查学生到课情况,及时引导学生不迟到、不早退、不携带食品进教学楼等,自觉遵守课堂纪律,维护课堂秩序。

2.结合辅导员查课工作,每学期到所辖班级听课不少于2次。

3.听课的时间和内容由辅导员自行决定安排,要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学生工作处定期对辅导员的听课记录进行检查、督促,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此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4.辅导员要针对听课过程中发现的有关学生的共性问题,进行相应的思想教育,并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四、监督与管理

1.加强信息沟通。辅导员按要求上报听课、查课详细情况,学工处将根据各学院上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听课制度的落实情况,对违反教学秩序的学生给予相应的处理。

2.注重检查评比。学工处在每学期末对辅导员的查课听课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其结果将直接纳入每年辅导员的个人工作考评和各学院学生工作考核中。

   江直线 3直线 2苏第二师范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812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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