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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工作】关于开展2018年度“勤工助学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学生工作处 日期:[ 2019-03-14 ] 浏览: 2242
 

 

院部部门:

为促进我校勤工助学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培养我校学子“自立自强、勤俭节约”的观念,充分发挥勤工助学在资助育人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2018年度在勤工助学岗位上表现突出的学生,现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8年参加内勤工助学的学生。

二、评选条件

  1. 思想端正,生活节俭,善于自律;

2.参加勤工助学工作满一学期;

3. 严格遵守管理规定勤工助学上岗规定,无迟到、误岗、早退、辞岗、重岗现象;

4. 学习成绩优良,各科无不及格者;

5. 工作认真负责、劳动积极性高、集体观念强、责任心强、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

三、评选程序和方法

1.评选采取学生个人申报与勤工助学用工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2.每个用人单位推荐1“勤工助学之星”。

3.被推荐学生填写“勤工助学之星”推荐表(见附件)。由用工单位和院()审核申请表的真实性,并签署意见

4.请410日前推荐表交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地点:草场门校区教辅楼104办公室。联系人:陆静元、李桂雅。联系电话:025-83758136。

5. 学生工作处通过走访、调查等方式审核并确定“勤工助学之星”候选人。

6. 评选结果审定后公示。公示无异议予以表彰。

四、奖励办法

“勤工助学之星”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勤工助学之星”推荐表.docx